航空运动空中交通规则
空中交通规则
也称为“优先通行权规则(Right of way rules)”
这一规则在世界上是通用的,每个飞行员都必须熟知。并在飞行中严格遵守,自觉执行。
1,起飞时须观察、避让空中飞行者。
2,速度快的飞行器必须让速度慢的先行;有动力的飞行器必须让无动力的先行。
依此原则,各种飞行器的空中优先权依次大致为热气球、滑翔伞、悬挂滑翔机(三角翼悬挂)、滑翔机、动力伞、动力悬挂滑翔机、超轻型和轻型飞机、一般飞机……
(注:滑翔机在600米以下的高度对悬挂滑翔机有优先权。)
3,两个飞行器迎面相遇时,应各自向右转弯避让(图10-1)

4,当两个飞行器交会时,处于右侧的飞行员拥有扰先通行权,为此其他飞行员应向左或向右转弯改变航线(图10-2)。

5,同一方向飞行时,高度高的飞行员应让高度低的先行。在同高度、同方向的情况下,靠右边的一方有优先通行权。(例外情况.如左边是山体,则靠山体的一方有优先通行权)。
6,超越前方飞行员时.一般应由右边超越.并应随时注意前方飞行员的动态。前方飞行员有先行权。
7,进行山坡动力气流翱翔时.靠近山坡的飞行员拥有优先权。高度低的飞行员也拥有优先通行权(图10-3)。

8,在山坡动力气流中改变飞行方向时,始终要朝离开山体的方向转弯、以防止撞山。后方飞行员要超越前方飞行员时,应从山体和前方飞行员之间通过(图10-4),以防止在超越过程中因前方飞行员突然转弯或改变方向而相撞。

9,在进行热气流翱翔时.高度低的飞行员拥有优先通行权(因为他一般难以观察上方情况)。同时,先进入热气流盘旋的飞行员拥有优先权,所有在其后进入热气流的飞行员做360度盘旋时的方向也必须与先人者保持一致(图10-5),盘旋时须由外圈超越,严禁由内圈切入超越。

10,着陆时高度高者让低者,距离远者让近者。
空中交通规则不仅是所有飞行员空中活动的共同守则,而且也是万一发生空中相撞事故时裁定责任的主要依据。
此外,我们在飞行中部还要注意飞行器之间的相隔距离问题,为保证安全,在空中各飞行器之间最小水平和垂直距离任何时候都不应小于15米。尤其是在空中无法确认对方是否懂得空中交通规则时。更要增大相互间的间隔距离,随时注意其他飞行器的状态,并礼让先行,以防发生相撞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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