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
2
活动介绍
若因为天气、疫情等原因,领队有权改期或取消本活动。
本活动系山野重装穿越,有一定风险性,参与活动者均须对此次穿越及自己体能有充分认知,并承诺自负风险。
本次活动穿越的石坑崆、石韭坑、老篷顶分别是广东第一峰、第二峰、第六峰。其中石坑崆海拔1902米。
装备与物资:帐篷、充绒量600以上睡袋、防潮垫、登山鞋、登山杖、1.5升饮用水、两个早餐、两个中餐、两个晚餐,以及巧克力、牛肉猪肉干、压缩饼干等路粮,救生毯等
注意事项
1.认同 "安全、环保、自助 " 的户外理念。 遵从相关户外活动规则。
2.服从统一指挥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,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。不擅自离开活动路线。
3.注意安全,不作无保护、无必要的攀爬、冒险。注意保持队伍行进紧凑,严防迷路和被打劫。
4.不乱丢垃圾,不破坏植被。注意环保,鼓励拾捡垃圾。做到 "只留下你的脚印,只带走你的回忆 " 。
5.自行购买保险。出发前请把组织人的联系方式留给紧急联系人。
6.如果在活动中遇到异常情况,领队有权决定修改线路。
免责声明
1.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,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参加者应根据自身的状况作出是否参加活动的决定,并应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。 凡报名者均视为已接受放弃损害赔偿 。
2.参加活动往返交通途中和活动中如果发生意外事故,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,但对于事故造成的身体损害,乃至不可逆转的永久性身体损伤、后遗症等,以及事件伴随的经济损失,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3.一旦报名,即视为参加者(包括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)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本免责条款,本免责条款自动生效。否则,请终止报名参加,已报名的参加者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。
【强度指数】★★★☆☆ 【难度指数】★★★☆☆;
全程38公里,计划两天完成
D1:12月2号晚上八点坐包车出发,大约凌晨1点到达登山口,露营休息
D2:3号一早拔营出发,经老篷岭向石坑崆进发,傍晚到达营地露营
D3:4号一早6点前拔营出发,登顶石坑崆看日出后向石韭坑顶出发,晚上到达阳山县出山口后坐包车返程
【风景指数】★★★☆☆
参加活动请加领队 野 ,微信:13437735889
本活动包车费属于AA
报名截止时间,天气预报,备用路线,参考攻略,额外事项等(可选择补充)
1. 登山鞋或军胶(必备)、双肩背包(必备)、登山杖、雨具(必备)、头灯/电筒(必备)、手套、垃圾袋、防晒帽、防晒油、手机(带好充电宝)。
2. 药品(蛇药、十滴水、藿香正气口服液、云南白药、创可贴等)及自己需要的特殊物品。
3. 午餐(自带)、2升以上饮用水 1升的运动饮料,可带少量榨菜、瓜果、奶糖、牛肉干等零食。
对讲机,GPS,静力绳,公共药包等
1、报名前了解本次活动强度、危险程度,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与。
2、确保自己身体健康,状态良好,也没有罹患不适合剧烈户外运动的疾病。
3、出发前一天晚上休息充分,没有大量饮酒,也没有其他可能影响良好体能、判断能力的行为。
4、出发前请确认已购买保险,将活动信息和领队联系方式留给紧急联系人。
5、携带合适的装备和足够的水粮,自力更生。
6、自备垃圾袋将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全部带下山。
7、在整个户外活动过程中接受领队的协调配合,不脱离队伍独自行动、不从事其他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的举动。
8、一旦自己发生身体不适和其他危险,能够在第一时间通知领队和协作,以获得他们的指导和帮助,并配合他们采取必要的避险、治疗措施。
一、本次活动系自愿参加,参与者对活动内容、活动风险、自身体能有清楚认知,均能自理。活动参与者均明确知晓民法典第1176条“自甘风险”条款的规定,并完全同意和承诺若因该活动而致伤、致残、致死,均与领队和全体队友无关,承诺完全放弃对领队和队友发起任何起诉与索赔的言论与行动。
二、 本人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自愿参加此次约伴活动,自由结合,组队前往,该团队和约伴平台并无组织、委派等其他任何法律关系;团队中各成员均处于平等地位,所作分工仅仅为了发挥各自优势,并无上下级或者指挥与被指挥关系。
三、 本人已经充分了解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,包括但不限于迷路、跌坠、山洪、泥石流、落石、雷电、涉水、中暑失温及冻伤、中毒、疾病、动物袭击、山火、捕兽器具伤害、天气异常、第三人带来的伤害、交通意外…外力所致和自身原因所导致的其他风险等等。出发前,本人已经了解、掌握了面临可能发生的危险时应该采取的减轻和避免伤害的措施。
四、 活动过程中遇到危险,相信团队中其他所有成员均会尽力救助,但即使如此仍不能完全避免伤害的产生时,声明人不向其他成员主张任何赔偿责任,除非该伤害是由于其他成员的故意所导致。
五、本人已经仔细阅读、完全理解和认同本声明。
轨迹列表
- 五指山 石坑崆 石韭坑2021-10-02 06:32
- 38.39km 21h 01min 184标注点